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能否实现。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农民“养老靠家庭、就业靠土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并产生了很多问题。如,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等,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已经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打破城乡藩篱、实现城乡融合的大趋势,无法承担起保障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任。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作为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逐步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尽快建立我国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第一,完善而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有近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富裕生活,没有农村社会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不可能完善。只有尽快建立起能够体现公平原则、完善有效、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有效改变城乡二元制社会经济结构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状况,提高农村的社会文明质量,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二,建立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城乡融合、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过去几十年来,以城市和农村户口为界,二元经济下中国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迥然不同。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经济的发展要求市场对人力资源、资金和物资等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市场进行统一配置,这就必然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冲破户籍制度的藩篱在全国流动。建立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城乡壁垒,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同时,由于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后,农村老弱人群的基本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也需要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建立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社会养老保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同于增加了农民和农村的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金钥匙。当前,农村消费不旺,除了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养老、大病医疗问题尚未很好地得以解决,农民有后顾之忧。为此,解决好农村养老及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化解城乡矛盾,确保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农民后顾之忧的解除,对调整、稳定农民的消费预期,启动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四,建立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完善农村稳定机制,维持社会安定。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只能通过能力越来越有限的家庭保障来实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劳动者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一次风险就可以把一辈子的生产和生活积累全部赔进去。加之原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保障体系的解体,如果完全依靠家庭养老,风险很大。通过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就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缓和家庭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特别是随着老龄化、城镇化、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变革,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受到严重威胁,建立和推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势在必行。
第五,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作为惠及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产生到现在,也只有 100多年的时间。但它作为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在发达国家中,农民养老已纳入了全社会的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在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越南,他们对65岁以上的农民老人每月提供5美元和30斤大米的养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同样十分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并取得了非凡的成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和探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一切都说明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不仅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共同需要,同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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