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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39号),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各地、各部门坚持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搞,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职工安全的项目坚决不搞,黄、赌、毒的项目坚决不搞;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坚持看发展,不仅要看总量、看增量,更要看质量、看效益,看资源的节约、看环境的保护,要看老百姓的感受,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快与好、经济与环境、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在全社会形成了环境是最大的品牌、生态环境是最大的财富的环境保护新理念。
(二)正确认识全省环境形势。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环境法规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增加,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环保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全社会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有序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省继续保持了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110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占765%,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Ⅱ级标准的占82%;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05%,生态环境质量指数79%,位居全国前列。但是,我省环境形势仍较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流经城市的河段水体受到污染,酸雨频率增高,部分区域水土流失加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今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护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保护法规、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发展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等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
(三)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保护好江西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防止“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有效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态江西,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省政府文件
(五)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