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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当前,我市各乡(镇、街道)选择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崭新的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1、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配齐纪委委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及专职纪委委员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并有履行职责的条件。各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由村支部副书记或村支委委员担任,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事务。形成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组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由各乡(镇、街道)纪委在各村聘请3—5名威望高、作风实、身体好、有议事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素质好的村民(包括各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各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3、构建党风廉政预警网络。采取市纪委领导包片、每名机关干部挂点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在各村设立党风廉政预警信息直报点并在各村聘请2—3名纪检信息员的办法,层层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党风廉政预警网络,使纪委能够及时了解乡(镇、街道)、村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和基层站所的行风状况,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抓工作的针对性。各村的纪检信息员对乡(镇、街道)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
4、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规范管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成立,创新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上联政府、下联村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作中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既要支持鼓励理事会发展,放手让理事会工作,也要帮助理事会建立完善内部章程,制定相应制度,规范议事规则、运行与监督机制,使理事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保证理事会重大事项公开、公益事务透明。
二、把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村“两委”要推行村务公开,建立规范、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每月定期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必须予以公开。要利用现有设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受理室(中心)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2、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财务管理。要积极推行乡(镇、街道)财市管、村财乡(镇、街道)管的管理体制,加强财务公开,抓好“收支两条线”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气,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坚决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把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资产处置、物质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统一纳入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范畴,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上级扶持资金、乡村自筹资金、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
4、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种粮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扶贫救灾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对落实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对农业、农民补贴和减免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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