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制,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6、加大查纠力度,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纪委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指导,抓好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事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腐化堕落案件。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办案,直接过问有影响、群众关注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
三、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逐步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2、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相关制度。围绕赣州市委关于开展农村党支部“双带致富”、党员“十带头”活动意见,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诫勉谈话、村“两委”干部外出考察管理以及对村干部评议、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3、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要认真执行《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事项实行“阳光操作”的通知》精神,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等方面,对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一是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应包括村级政务、村民自治事务和村民关心、关注的事宜,如村镇规划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宅基地流转、山地流转、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等。财务公开应包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如项目资金、募集资金的分配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内容。要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二是公开的形式。建立“三栏一箱”固定公开橱窗,即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规费收缴公开栏和意见箱。三是公开的程序。必须在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或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核、乡(镇、街道)财务会计复核和村主任签字之后才能公开。四是公开的时间。经常性的公开内容要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的工作要逐段公开,重大事项的内容要即时公开。
四、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循序渐进,以乡(镇、街道)、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结合农村特点,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等形式开展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化远程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
2、加强基层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站、广电站、图书馆等农村文化阵地和家书技术培训中心、农村文化中心户、娱乐活动室等载体,购置电教片播放设备等,建立村级廉政图书室和廉政教育活动室,运用标语、墙报、广告牌或廉政宣传栏(画)等、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3、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程。组织市、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农村党员赠送党员廉洁自律规定、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乡(镇、街道)村干部典型事迹、优秀农民事例、廉政诗词散文和格言警句、廉政漫画和自创反腐倡廉文艺作品等书刊,赠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采取定期举办送反腐倡廉电教片和电影下乡活动以及不定期组织廉政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丰富农村廉政文化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促进乡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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