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村、机关各部门:s01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1、信访问题不出镇;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
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综治、司法要密切配合做好息访稳定工作。
(一)一般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主管部门接访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接访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文明礼貌,切实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劝返,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可移交信访办,由信访办立案处理。
(二)重点信访案件(主要指市委、市政府及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脚板的各类复杂案件)由信访办实行三书一挂六联责任单制度。即《信访案件中责任通知书》、《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均采用六联单形式)以及《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挂牌督办,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1、授理--立案归档。信访办对来访人反映事由要细心倾听,做好记录,报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后,填写《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责任无法分清的,由镇主要领导确定后签发。同时信访办与信访当事人签订《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存档,劝告信访人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在承诺处结时限内不能越级上访,并告之信访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以便信访人随时咨询办理情况。
2、送达--“六联”互动。信访办将填写好的《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组织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信访当事人各1份,信访办存档一份。
3、处理--归口办理。承办部门接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30天,自收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之日算起)将问题处结,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案,必须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信访办要随时掌握信访问题处理进度,以便答复信访人咨询。处理间或处结后若再发生越级访,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信访办到现场将上访人劝返。
4、回复--解难释惑。承办部门将案件处结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发《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信访办做好信访案件回访工作,分别送达组织办、党政办、秘书办、信访办和信访当事人。回复对象、范围和内容可根据案情,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5、挂牌督办。信访办设立“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自《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对承办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何时处结何时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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