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改进干部作风,强化纪律约束,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把加强政治理论、政策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学习作为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的大事来抓,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一次,镇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每月一次,时间安排在每月上旬,由分管党群工作副书记组织,学习内容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写学习心得不少于6篇;其他干部每人每年写学习心得不少于4篇,并在会议上交流。每年在机关全体干部
中进行一次理论知识测试,其结果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2、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决议决定,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传达学习,认真开展讨论。
3、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及函授学习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自理;其它培训或学习,报销组织单位规定的费用(以正规收据为准)。
二、工作制度
1、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部门的工作给予有效的指导、督促和支持。一般性工作,部门提出意见,由分管领导决策实施,其中比较重要的事项应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扩大会议或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目标,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明确部门人员的工作分工和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反映情况或要求解决问题,谁首问,谁负责,不得上下推诿,拖而不办。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分清责任,予以追究。机关全体干部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每一件事。部门工作或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部门1000元,奖励个人300元;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部门2000元,奖励个人500元;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部门3000元,奖励个人800元。
3、机关所有重大事项决定必须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公开栏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会议和公文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类型的会议,以镇召开的大型会议,须经集体研究;临时性工作会议,应征得主要负责人同意;部门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2、严格执行会议签到或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签到簿由会议主持人审核后,交党政办统计保存,未请假缺席的扣罚50元,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召开各类会议,会议主持人都要提前通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做好会务安排。
4、上报或下发文件必须按照经办人员拟稿,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审核,报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发的程序,方可发文。
5、会议确需安排生活,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考勤制度
1、工作日机关干部必须在上午8:30前在办公室签到,请假、开会或到县办理公务等人员必须和办公室联系,代为签明原因。8:30办公室值班人员将当日签到簿收起来交分管党政办负责人处,月底进行统计公布。缺签一次扣罚10元(督查发现的除外)。
2、由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督查,不定期对签到和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每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不在岗人员扣罚50元。
3、督查中发现代替他人签到,扣罚代签人和被签人各50元,代签人在机关干部会上书面检查。
4、机关干部因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其他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假期超过4天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必须出具请假条(特殊情况也应及时补办手续),经批准人签字后交分管办公室领导,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作无故缺勤处理。无故缺勤扣罚缺勤天数的工资,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超过30天,按公务员法第十三章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五、值班制度
1、双休、节假日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晚间值班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坐班制度,代班须得到带班领导同意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