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一步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实现增收节支,堵塞漏洞,控制多头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支出票据,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二、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支出票据,杜绝 “白纸条”,票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金额的大小写一致,并由直接经办人员注明支出事由、时间,同时还必须有二人以上证明人签字。
三、所有支出必须在支出发生前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或经党政办主任计划安排,方可报销。
四、所有支出发票须经监督组审核后,镇长方可审批,财政所予以兑现,发票上不加盖财务监督组公章,财政所一律拒付现金。
五、镇长于每月3号对上月发生的各类支出票据集中进行审批(双休日、因公办事、外出顺延),平时不予审批,逾期停批。镇财务监督组(财务监督组人员:组长:郭昌俊,成员:褚世中、赵启好、陈新和、彭松)对每月发生的各类支出票据先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票据是否规范,支出是否合理、明确、经办人等各类手续是否齐全,对审核无误的支出票据,监督组加盖监督专用章后镇长予以审批。
六、单张支出票据在2000元以上的,由书记签字,监督组审核后,镇长进行审批。
七、凡涉及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公务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人员收集各项支出票据,统一集中签字审核审批。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其他经营业主持票到镇长处审批。
八、其他各项办公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支出、办公电话费、水电费、打字复印费、小额零星支出,由镇党政办公室计划安排和控制。
1、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由镇党政办公室根据需要,列出采购计划,报镇长审批后,由办公室主任派员外出采购,交专人保管,根据需要统一发放,签字核销。
2、打字复印支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签字,明确单价、大写总价,一月一清。
3、因公事购买小吊酒,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主任安排专人采购,凡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结算。
4、水电网络费支出,其中水费实行包月制,计生办、服务所、政府大楼、政务大厅电费实行实报实销。网络费实行包月制,每月费用控制在840元以内。
5、电话费支出,总计15部电话,月费控制在1200元。
6、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和站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生病住院,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慰问,每人次控制在300元以内;离退休老干部去世,离休人员丧葬费3000元,退休人员丧葬费2000元,吊唁品按惯例执行;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和站所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丧葬吊唁品按惯例执行,所有吊唁活动一律由党政办安排。
7、各种开工庆典应邀出席的,由办公室按惯例统一安排,分管领导出席。
8、机关公务员退休,一次性发给办公用品经费900元。
九、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
1、对在本镇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
2、因工作需要去六安办事或参会,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于前一天报办公室登记,以便安排乘车方式。自乘客运车辆的,每人每次补助40元差旅费(含市内打的费)。报销方式由乘车人填写报销单,经党政办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镇长审批。
3、对报销差旅费的,必须是按上级通知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因公出差人员。因私外出,一律不予报销。
十、会议费支出管理规定
1、会议用餐一律由党政办安排,其会议召集人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并于两天前通知办公室,以使相关会议合并召开。一般会议工作用餐每桌110元,可由当日党政办值班人员实行点菜制,一律不予安排饮酒。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等特殊会议用餐另行安排。
2、坚持精简、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少开会、开短会。动支会议费,需2天前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由镇党政办公室报主要领导批准后负责安排会议费具体支出。
3、除党代会、人代会或特殊情况,参加会议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参加会议安排就餐。
十一、招待费支出管理规定
1、镇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来人接待原则上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由办公室安排。未经书记批准在外面招待就餐的,一律不予报销。
2、来人接待在机关食堂就餐的,标准为每桌150元、180元(烟、酒除外),可按照来人多少实行点菜制,由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并在菜单上签字,食堂凭签字菜单及时到党政办当日值班人员处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