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职工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格兑现奖惩,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争先意识,实行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岗责考评,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岗位与绩效考评
按照联系、驻村工作与部门工作对镇干进行岗位设定,实行绩效考评。
(一)联系村和驻村工作
1、对驻村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办法,即:一人一村,驻村干部选择村,村选择驻村干部。在自愿报名与分管领导推荐相结合的基础上,初步确定驻村“双向选择”人员名单,再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由党委确定。原则上党政办、计生办、服务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参与“双向选择”。镇领导干部实行联系村制度。驻村、联系村干部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
2、根据村级工作基础并参考人口规模,将14个村(街)分为三类:三类村:长堰、陡河、李堰、庙冲、街道,;二类村:冒峰、白果、林业、长冲、农林;一类村张母桥、东岗、砂院、合心。
3、绩效考评
①考评对象:联系村镇的领导干部、驻村镇干。
②考评内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含安全生产、信访)、基层组织建设、民生工程、减负与“三资”代理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农业(含示范基地建设、畜禽防疫、林业、兴修、技术培训与推广)、人武土管文广卫体等。
③评分标准:由镇相关单位对考评内容所包含的各项工作出台《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计算,年终总评,按得分多少从1-14排名次。计划生育占3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安全生产、信访)占15分,基层组织建设占10分,民生工程占20分,减负与“三资”代理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占10分,农业(含示范基地建设、畜禽防疫、林业、兴修、技术培训与推广)占10分,人武土管文广卫体等占5分。
④奖惩办法:
第一,实行绩效挂钩,联绩计酬:一类村:联系村、驻村干部160元/月/人,二类村:联系村、驻村干部170元/月/人,三类村:联系村、驻村干部180元/月/人,计生办、计生服务所人员170元/月/人。
第二,年终工作考评第一名村,联系村镇领导干部、驻村镇干,每人奖金300元;第二名村,联系村镇领导干部、驻村镇干,每人奖金200元;第三名村,联系村镇领导干部、驻村镇干,每人奖金100元;
第三,连续2年及以上年终考评为前三名的村,联系村镇领导干部、驻村镇干在当年奖金的基础上各增加200元。
第四,上述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即:年终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且考评为重点管理或重点帮扶的村或被县以上检查影响镇在全县排名且靠后的村;社会治安出现重特大恶性案件和刑事案件、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村。
(二)部门工作
1、未驻村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为130元/人/月,按照服务承诺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各项服务。
2、未被选上驻村的人员绩效工资按100元/月/人,工作由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干部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3、镇聘用人员绩效工资按100元/月/人,并履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4、年终评议被定格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5、部门工作年终被上级检查位居后3名或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负责人、相关人员、分管负责人适当扣发绩效工资。
三、其它
1、镇成立考评工作领导组,年终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分项考评。
2、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因年而定。
3、镇其它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如此文件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4、此实施意见从二O一O年五月一日起执行,由镇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