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20**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基本实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结合。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阶段。20**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2万亿元,比20**年增长50.9%,年均增长14.7%;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20**年增长147.3%,年均增长35.2%;上缴税金1.4万亿元,比20**年增长72%,年均增长19.8%。截止20**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29万亿元,比20**年底增长45.7%,年均增长13.4%。其中,中央企业20**年实现销售收入8.3万亿元,比20**年增长85.3%,年均增长22.8%;实现利润7681.5亿元,比20**年增长155.5%,年均增长36.7%;上缴税金6822.5亿元,比20**年增长91.5%,年均增长24.2%。截止2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为12.2万亿元,比20**年底增长46.5%,年均增长13.6%。国资委成立后,中央企业第一个任期的三年,资产总额平均每年增加1.3万亿元,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2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1000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7%。
四年多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对重大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不断给予具体的指导,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新路子。
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过去有些国有企业搞不好,一个重要原因是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谁都管,谁都不负责任,出现了“决策的不负责,负责的不决策”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党中央高瞻远瞩,作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目的就是要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明确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可以归纳为四条: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二是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四是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级代表,分级监管。这四条基本原则,明确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并且赋予必要的权力。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后,必然是重责任、重回报、重监管。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温家宝总理在十六届二中全会上作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的说明》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的是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他多次告诫我们,要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要变成“婆婆加老板”,不能把企业管死,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国资委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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