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面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环境和条件发生的深刻变化,有的企业党组织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陈旧,创新发展能力不强;有的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难以发挥作用;有的党员素质偏低,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影响了党的先进性;有的企业特别是改制和特困企业普遍存在着党员教育管理难、开展活动难、发展党员难的现象。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势必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我们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把我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与时俱进,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几个重要关系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这种治理结构下,企业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使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不管如何变化,都必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是以党代政、以党代企,而是通过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通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党的政治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找准党组织在企业及企业决策管理中的位置,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与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之间的关系。
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关系。企业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做好“服从和服务”这篇大文章。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是企业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不是降低了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而恰恰是企业党建工作摆正了位置,找准了着力点。如果脱离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同样,如果没有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没有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有力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就容易出现偏差。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开展工作,并不是说党建工作要依附和局限于生产经营,而是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导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关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是确保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组织保证。如果不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的领导就成了一句空话,坚持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就失去了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并不是说企业的所有干部、各类人才都由党组织直接任免、选拔,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选人用人制度,参与和监督选人用人全过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真正把那些讲政治、善经营、会管理、职工群众拥护、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来。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必须适应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支持和保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结合起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与董事会直接决策的关系。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是董事会的基本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规定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保证监督的前提,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决策,不是参与生产经营具体问题的决策,更不是直接指挥生产经营,而是参与企业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带有方向性、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不是代替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而是对需要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在,有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力,有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生产经营不熟悉,参与不进去;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不与党组织沟通情况、征求意见,甚至不愿意让党组织参与。就党组织来说,如果不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就是失职;就企业经营管理者来说,如果不让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就是违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参与意识,努力熟悉经济工作,懂得生产经营,不断改进参与方式,提高参与水平。同时,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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