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增收节支,减少和杜绝失误,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适应范围为:大化坪镇政府所有接待。
二、招待标准:会议标准每桌150元,来人招待一般每桌菜饭定为180元,特殊情况由值班领导酌定。
三、办理程序:会议及招待用餐凭办公室开出的“派餐单”在镇机关食堂办理,派餐单注明招待对象及人数、标准限额等,如有特殊情况在外用餐,需经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同意后,凭办公室开出的“派餐单”定点办理,并做到当日招待,当日结算。
四、村干部来镇办事一律在食堂用工作餐,由党政办按照10元/人标准,根据村干部人数安排就餐。
五、来人用烟、茶由党政办公室确定专人购买、保管,分次登记,按期结帐,各办公室不得自行购买。
六、严禁在其他餐馆进行招待,严禁在镇外办事自行招待,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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