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与途径,广开言路,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2、开设热线电话。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电话已经开通:xxx。
三、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与途径,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尤其是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点题要求公开的情况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反馈的形式与途径: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通报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及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3、在区大院一号楼底层公开栏设立“点题公开”、“回音壁”、“落实与反馈”等栏目,反馈群众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政务。
五、向社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及新闻媒体的相关内容必须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小组审议。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