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政府采购档案记录它反应了政府采购的活动,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政府采购档案资料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标文件、合同文件、接受证明质疑答复、投宿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每次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即使将以上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入柜存放。
四、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和变造,采购文件的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五、相关人员借阅档案时,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当场查阅,借阅人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不得涂改有关资料。
六、档案资料一般不准外借、复印,如特殊情况需要,须办理有关手续,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借或者复印。
七、档案资料销毁必须报有关监督管理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