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党管干部办法仍有待改进。一是个别证券公司领导人员认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和总裁决定,党管干部没有法律依据;二是党政联席会议有取代党委会的倾向,人事等重大问题不再经党委会讨论,党管干部原则难以有效坚持和落实。三是证券机构领导人员任职程序过于繁琐甚至重复,使其迟迟不能上任,导致重大决策难以实现,企业发展机遇也难以抓住。
4.党建工作的内容方式陈旧。党员学习内容仍是多年之前的东西,理论与实际相脱节,不能与时俱进,解释不了急剧变化的社会现实;组织活动就是读读有关报刊杂志,或者是搞些旅游活动,方式比较简单、空泛,久而久之,就吸引不了党员的参加兴趣。
5.党务干部青黄不接现象严重。现在,证券机构党务干部大都是一些年龄相对偏大的人员,年轻人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即使勉强做了,也是寻找机会到业务部门去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一些证券机构对党务干部的队伍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干部工作中,存在重业务干部、轻党务干部的思想;二是对党务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得不力,党务干部得不到有计划的培训和锻炼;三是党务干部对今后出路普遍有后顾之忧,一些原来从事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害怕长期从事党务工作会荒废专业,导致党务干部后继乏人,青黄不接。
此外,证券党建工作存在的党组织参与决策不到位、党员关于证券业的建议不能像民主党派成员那样及时反映到中央领导层、民营证券公司和国外证券公司如何开展党建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也是需要加以注意的问题。
三、新时期加强证券系统党建创新工作的对策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国内证券行业正处于急剧变化的经营环境中。国外证券公司的大举进入,国内证券公司的优胜劣汰,使证券业的理论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以及证券监管方式创新工作不断加快,证券业正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在这种新形势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党对证券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以及证券业的党建工作必须有一个更大的创新。
1.创新证券系统党的领导体制。一是在保持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的各省证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党组织组成的较完整的体系和证券公司党委属地管理的同时,尽力改变证监机构党组织和证券公司党组织之间相互隔离的状况,由证监会党委在证券公司的一些党建工作中予以适当指导。二是逐步改变证券公司下属党组织的公司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的模式,实行公司党委直接领导,从而保证体制的完整性和活动的规范性。三是鉴于证券公司或为大金融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或建成证券控股集团等组织结构的变化趋势,其党组织建设也将会面临新变化,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影响党组织在国有控股证券公司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在民营证券公司和外国控股证券公司,党组织建设也必须及时进行,活动能够经常开展,至少要在党员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进一步理顺证券公司内部的党政关系。鉴于证券系统的绝大部分机构属于国有控股的企事业交易所、公司的现实,为了保证党组织在其中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又能达到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要在坚持党对证券系统领导的前提下,把传统的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同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使机构党组织、董事会、总裁班子、监事会以及工会主动适应形势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建立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目标一致、相互制衡的“双向进入、交又任职”领导体制。在组建董事会、监事会时,注意根据党组织和纪委领导成员的特点和班子结构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使党组织和纪委的主要领导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等方式,参与企业内部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组建党组织领导班子时,注意让董事会、总裁班子、监事会中的党员按党章分别进入党委和纪委。这种“党、政、工”三位一体的运作机制,能正确处理党组织与董事会、总裁班子、监事会以及工会的关系,使三者各有自己的定位,发挥各自功能优势,又使党建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之中,有效地克服“两张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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