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报告总结计划工作意见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 正文

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

[09-19 20:44:23]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工作意见   阅读:6852
概要: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标签: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http://www.xuexue6.com

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确定帮扶对象,明确工作目标。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家庭。各地要切实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加快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对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确保1个月内至少有1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年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不挑不拣就业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其在登记后1个月内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比较稳定就业的标准是: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的,应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月均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灵活就业的,应由本人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月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在3个月以
   
    (二)搞好专项调查,健全申报制度。实行零就业家庭登记统计制度,定期开展专项调查,按照统一规定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全面摸清底数,做到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培训愿望清、参保情况清、身体状况清。零就业家庭的认定程序为:居民持有效证明到户籍地社区申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登记、对其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在社区公示48小时后,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认定。被确认为零就业家庭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及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确认联系卡》,然后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三)开发公益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管理岗位、公益性事业岗位等,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是:街道便民服务、家庭服务、车辆看管、物业管理、送奶送水、电器维修、缝补服务、书报摊点、治安巡防、门卫保安、保洁保绿、病人看护服务、托老托幼、卫生防疫协管、交通协管、计生协管等。       
   
    对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资开发的市区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由市财政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10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四)完善扶持政策,实现重点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在20**年底之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满后又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可重新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1.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实际招用的人数,3年内按合同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 [2] [3]  下一页


Tag:工作意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报告总结计划 - 工作意见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