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人才工作领导,构建全优的人才服务体系
16、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建立“党管人才”新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行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原县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更名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
17、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制度,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继续坚持党委会办议才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并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
18、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激励机制。从今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十佳人才”评选活动,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重奖;设立“伯乐奖”,对积极推荐、发现、培养人才成绩突出、支持人才做出重大贡献、产生了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负责人给予重奖,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19、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才开发资金的投入,建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基金,每年由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集中安排,列入预算,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方面。建立以政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服务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对人才中介业的引导、示范作用。今年县人事局要创建县专业技术人才网,并争取与市人才网实现联网运作,进而与省内外的人才网站实现对接;明年年底前要建成固定的人才交流场所,从而为用人单位选用各类人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逐步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实行特殊的医疗保健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市场监管机制,拓展人事代理服务内容,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党团组织关系挂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和招聘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尽快在全县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