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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提高公信力和创新力,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执法执业效能,切实把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公正严明、廉洁勤政、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新市中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大局,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地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和思考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区委、区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领导。
2、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要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和创造性学习的观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健全党组理论学习、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日以及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制度和考核办法,逐步完善述学、评学、考学机制,将学习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每位同志要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篇目,每年精读1至2部理论专著,撰写2篇理论分析文章或读书心得体会。
3、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事关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干事创业
4、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最根本的任务,强化法律保障,提升法律服务,加强法制宣传,充分调动、保护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和完善正确的工作思路,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5、全力维护城乡基层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长效机制,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新模式,逐步形成上下互通、纵横联动、多方参与、覆盖全面的大预防、大调解工作格局。社会矛盾调解率须达100%,成功率须达90%以上。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运行程序,刑释解教人员重犯率控制在3‰以内,矫正对象确保不失控、不脱管。每年,基层科、各司法所要推出1至2项管理创新、工作创新经验。
6、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整体效能。进一步深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便民化程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每年,律师公证管理科、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要出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
7、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新型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法律五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积极试点和总结新形势下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村等基层依法治理新经验,全面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每年,宣传科、各司法所要培育发展1至2项各层面基层依法治理典型。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8、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组成员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成员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每周一召开党组会,听取党组成员近期分管的工作情况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
9、坚持搞好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把决策前的调查研究纳入决策程序,凡重大问题,不经过系统、深入地调查研究,一律不研究、不决策。党组成员每年要围绕1至2项事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撰写2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推出1至2项分管业务的工作创新。完善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人要至少联系3个基层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