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各窗口负责人是本窗口办公电话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章 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以讲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护良好的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在办事大厅吸烟,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保持中心环境整洁卫生。
第五十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卫生区标准:桌椅干净整洁,办公设备、用品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几净,无土、无尘、无痰渍、无水渍、无纸屑。每周五下午最后一个小时工作时间为集中搞卫生时间。
第五十三条 工勤人员卫生区标准:每日早、午上班前半小时将卫生搞好,每日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开门,适当开窗通风。卫生间要无污水、无蚊蝇,下水道通畅,并定期喷撒消毒液和芳香剂,确保大厅卫生、芳香无异味。及时供应开水,早班提前一个小时烧开水,午班提前30分钟烧开水,每周日白班冲洗开水器一次。
第五十四条 各股室和窗口工作人员卫生范围包括:①办公区域、办公桌椅、地面和玻璃。
第五十五条 工勤人员负责卫生范围包括:①卫生间地面、便台、墙面、洗手盆、开水器等;②大厅两侧窗台、公用桌面、设备等;③楼梯间台阶、扶手、墙面;④主任办公室、办公区楼道、公共通道、标语广告牌等;⑤楼门前、玻璃门、台阶、空场;⑥停车场。
第五十六条 中心随机抽查卫生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大厅公示,纳入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第十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五十七条 中心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五十八条 工勤保安人员负责做好大厅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注意用水用电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第五十九条 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机密文件不得置放于窗口公共场所,以防失窃。大厅不允许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第六十条 非上班时间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大厅,所有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出大厅必须进行登记。
第六十一条 中心物品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各单位进驻大厅所携带的微机及其他设备的运出须由携带物品单位(窗口)填写外出物品报备单(须窗口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中心综合协调股核准后,方可搬运。
第十一章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大厅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前院车辆的停放秩序及其它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大厅内电脑、门、窗等公共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1—3楼层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4、中心安排的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二)各值班人员负责分管区内开闭门;具体时间:上午:7:30开门,13:00锁门,下午:14:00开门,18:00锁门。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如中途有事、短时间外出(如:就餐等)必须确保最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需当面交接。中途外出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如确需请假的,必须填写好请假单,送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
(四)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在上班工作时间内不准看电视、玩电脑游戏;不准与窗口工作人员闲聊等。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日志,随时掌握中心的安全动态,如发现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中心办公室汇报。
(六)凡是在各自的岗位上未尽职尽责,出现乱停放车辆、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等有损公共财产、公共设施、公共形象的现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六十三条 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心大楼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域,负责大楼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必须擦抹楼梯扶手,对1—3楼大厅、各会议室、各楼层楼道全面清扫、拖洗和保洁,上午、下午清扫中心前、后院各一次,下午下班前后对中心大楼各层的袋装垃圾进行清理;每周的大扫除于每周的星期日进行,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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