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委情况,制订工委相关工作制度如下:
一、计划工作制度。在常委会批准的全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把本委工作分解到每季、每月、每周,制定工作的季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使全年常规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协调工作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市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及市(县)区人大民宗侨工委的优势与合力,建立《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三部门碰头会议制度》(另附)、《无锡市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另附)和《无锡市、市(县)、区人大民宗侨工委主任座谈会议制度》(另附)。
三、文件管理制度。1、接收阅办:按照文件管理要求,做到规范化流转、即收即处、急件急办。来文一律统一登记分类,先由主任阅示,后交有关人员阅读、办理。对重要文件及时请示处理,办理情况和结果做到及时反馈;一般文件三天内传阅完毕。所有文件由内勤分类保管并做好文件保密工作。2、发送督办:工作意见、调研报告、请示、通知等发送件,由工作人员起草。初稿完成以后,交工委主任审定,经修改定稿后,填写制式办文单由工委主任签发。
四、调研工作制度。根据常委会工作要求和本委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视察工作、立法工作的要求,制订年度调研计划,分为重点调研、立法调研和专项调研三个层次,并按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可独立完成或请政府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调研前先做好个案调研计划,然后针对调研课题通过搜集数据、资料、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进行,调研人员对所有资料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炼出基本观点,及时撰写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对相关议题的审议、监督提供参考。
五、视察工作制度。视察分常委会大视察和工委小视察两种。工委小视察具体由工委自行组织安排,可以组织代表专业组同时参加,以更好的发挥代表专业组的作用和提高视察的质量。常委会大视察则根据视察计划和要求,工委提前一个月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做好排定视察时间、勘察视察线路、准备汇报材料等视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常委会大视察工作顺利进行。
六、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来信来访是了解情况的一条重要渠道。工委将坚持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以维护法律、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十分重视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实名信访和来访,做到有访必办、有访必答、有访必果,并及时做好反馈。对匿名信访,视来信内容作适当处理:内容具体、叙述清楚的,同样做好调查处理或交办督办工作,作出相应办理。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在做好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答复汇报工作。所有来信来访,都分别作好登记,同时做好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记录。
七、代表专业组活动制度。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和提高工委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工委将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代表专业组的活动。原则上每个季度活动一次。活动内容一般结合视察、调研工作设置,主要就常委会审议议题、视察、调研课题组织代表专业组成员进行实地考察并发表意见建议。工委应在代表专业组活动前一周内提前把活动的时间、地点与内容通知各代表,以便代表们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活动质量。
八、学习制度。为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提高工作水平,工委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经常的学习制度。平时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学习方法:每个人员根据创建学习型个人的要求,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选择自己所需进行自学,其中所涉法律法规和时政及一些基本理论是必学内容,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上级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上级组织部署的重要学习内容则组织集中学习,同时组织必要的讨论,以深化理解,必要时讨论贯彻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人大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质量。学习倡导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或其他知识用到人大的工作中来,用以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工委工作水平。附一: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
三部门碰头会议制度一、人大民宗侨工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三部门为加强联系合作,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建立碰头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