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医务人员每天查房一次,及时了解老人的健康状况。
2.3.福利院每年为老人检查身体1次,对患大病的老人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2.4.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自我防治和老年营养学的学习。
2.5.经常组织老人开展健身锻炼和康复活动,提高老人身体素质。
2.6.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休养区和院内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防止疫病流行。
3.福利院老人疾病治疗
3.1.对患病老人要及时检查、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不明原因的疾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
3.2.对患有传染病的老人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老人为原则,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进行隔离、治疗。
3.3.对患大病、重病的老人及时送医院治疗。
4.医疗经费和用药
4.1.老人医疗经费原则从供养经费中安排。
4.2.对患大病住院的老人医疗经费由民政部门按照大病医疗救助的政策规定优先安排。
4.3.老人医疗应尽量节约用药、合理用药,节省经费开支。
七.膳食管理规范
1.炊事人员的配备
1.1.福利院应根据就餐人数多少配炊事人员。入院人数多的福利院,可尽量以最低的劳动报酬聘请1-2名炊事员,再动员身体状况好的院民帮厨;入院人数较少的福利院尽可能不聘请炊事员,动员身体状况好的院民主厨,适当给予报酬。
1.2.福利院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持证上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3.福利炊事人员应具备一定烹调技能。
2.膳食管理的基本要求
2.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整洁、卫生。
2.2. 每周有食谱,荤素、干稀搭配合理;注意饭菜的保温;一日三餐适时开饭,保证开水供应。
老人的生日要安排生日餐,病人要安排病号餐,老人来客要安排客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要安排老人加餐。
2.3. 根据老人需要,制作软食、流质及特殊饮食,注重膳食营养,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需要分灶供应。
3.膳食服务的监督
3.1. 福利院应通过院民管理委员会,组织院民代表成立伙食管理小组。
3.2.伙食管理小组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对食谱安排进行调整,使老人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3. 老人和职工用餐伙食帐目分开,独立核算,按月公布帐目。
3.4.膳食物资采购数量、价格要对老人进行公示,伙食管理小组可参加膳食物资的采购,以加强监督。
八.环境卫生规范
1.福利院应合理划分生活区、生产区、活动区(娱乐、康复)等区域。
1.1.生活区应平坦宽敞,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蚊蝇。
1.2.生产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院内或院外,不影响院民的日常生活。
2.福利院的室外环境
2.1.福利院的室外环境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做到整洁、美观、协调大方。
2.2.福利院注意绿化美化工作,绿化面积要达到60%以上。
2.3.福利院的绿化既要注重美观又要注重实效。多植果木,少植林木,多种菜地、少种草地,形成经济效益与观赏效应相统一的特色园区。
2.4.福利院室外杂物要堆放整齐,以不影响老人的正常生活。
3.福利院室内环境
3.1.福利院居室的家具用品应相对统一。
3.2.福利院居室应保持整洁、干燥 、卫生,无蚊蝇、无鼠害。
3.3.福利院厕所应经常冲洗,无异味、无粪便。
九.生产经营规范
1.福利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组织院民开展适宜身体特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增加收入,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
1.1.福利院生产经营用地人均不得少于0.5亩耕地,或1亩山林水面。
1.2.福利院应根据生产经营条件和场所,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
1.3.福利院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湖北省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减免各种税费。
2.生产经营管理
2.1.福利院应成立生产经营专班,专门负责生产经营活动。
2.2.福利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合理分工,分类进行管理。一般可分为种植组、养殖组、加工组。每个生产小组的人员应由工作人员和身体较好的院民组成。人员分组要考虑身体特点和劳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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