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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制度
(共14个制度,其中基本制度6个)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职责
(基本制度)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持“两新”组织法人正确行使经营决策权。
二、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两新”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五、积极服务“两新”组织,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两新”组织发展。
六、关心“两新”组织发展,定期向“两新”组织提供调研情况,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党员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为“两新”组织发展出谋献计。
七、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维护国家、“两新”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两新”组织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基本制度)
一、结合本“两新”组织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认真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并提出意见交党员讨论。如实向上级报告贯彻执行情况。
三、确定集体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参会同志。充分发扬民主,并集中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会议决议。
四、深入广大党员和职工,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有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检查党组织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积极支持各位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加强对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并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基本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本级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向企业决策层提出生产、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根据情况可建立党小组,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并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发展党员制度
(基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申请入党的对象,首先向党组织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入党志愿书,由本人选择或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四、建立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重点以35周岁左右的骨干为培养对象。
五、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之前,要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