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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内部管理制度
中共xx县委组织部会议制度
县委组织部的会议主要是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和职工大会。
1、部长办公会
部长办公会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部长主持,副部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题是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指示、通知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讨论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等项工作,提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对策、意见、建议;讨论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通报组织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等。
2、部务会
部务会是组织部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由部长召集并主持,副部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县委副书记出席指导工作。主要议题是学习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决定、指示和会议精神;讨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讨论需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审批的重要事项;研究本部带全局性的工作及其他与组织工作相关的重要事项。
3、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必要时可与党支部大会合并召开,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或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个时期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会议、文件精神;听取科室汇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下月计划等。结合本部实际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副部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应提前一天向会议主持人汇报,以便统筹安排。
中共xx县委组织部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一个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加强经费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活,显得十分重要。
1、经费开支与审批
本着“勤俭、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费用做到日清月结,并将当月收支和结余情况报部领导。经费开支由分管副部长或部长同意后方可支出,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一支笔签字”,签批后方可报销。党费开支和签批依照市委组织部党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困难党员互助资金”的开支和签批依照《xx县“困难党员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执行,各项业务费、困难党员互助资金和党费的开支由出纳负责,并有1-2名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销;车辆费用支出由专职驾驶员和办公室主任共同负责,经费开支500元以上必须请示部长同意后方可开支。除办公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签字挂帐。各科室需借用资金的,应先写出借条,经分管办公室副部长签批后方可借款,借款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接待就餐制度
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标准按照县委、政府的现行规定执行,原则上由对口科室陪同。对县外人员,省(部)级接待标准为每人每餐50元;地(市)厅级为每人每餐40元;县(处)级为每人每餐30元;一般干部为每人每餐20元;县内确需接待的每人每餐不超过14元,接待前须向办公室说明接待对象和人数,经请示分管办公室副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作出安排。在接待过程中可安排1-3人陪同,接待后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结帐并报销,原则上不挂帐,如遇科室人员出县办事就餐,由办公室指定人员结帐。
中共xx县委组织部工作协调及考勤制度
1、工作协调
办公室作为综合服务部门,应经常深入了解各科室的工作进展、存在困难等情况,各科室要主动与办公室通气,如遇召开会议、接待来人、外出、相关科室人员生病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统筹协调,及时为部领导提供信息。科室因紧急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的,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2、考勤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县委机关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并告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情况,打好考勤。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科室副部长审批,超过三天由部长审批。请假半天以内的经分管科室副部长同意后可口头告知办公室即可,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科室副部长或部长同意后,应写出假条交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科室副部长说明情况,并告诉办公室,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先向分管科室副部长汇报,并及时填写加班审批单,经分管科室副部长签批后交办公室留存。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加班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加班手续。考勤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每月交由本人签字认可,考勤结果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与岗位奖和年度考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