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党中央提出“力争到十七大之前,使80%至90%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实现这一目标,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党组织要科学分析形势,坚定信心,讲究方法,扎实推进,确保又好又快地实现组建目标。
一、充分看到有利条件,理直气壮地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领域党的建设。2000年5月,中央领导同志视察江苏、浙江、上海时强调,“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9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党的十六大又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写入了党章。20**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对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给予了法律保障。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湖北省委、宜昌市委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非公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规定,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经验方法初步形成。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各地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的覆盖面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宜昌市以枝江、当阳为试点,组织实施了“创五有、促发展”项目和“红领”培养计划,全面开展了“五好”创建活动。在领导和指导方法上,探索了独立建、联合建、区域建等多种党组织组建方式,建立了分类管理与定期通报制度,形成了抓纲带目、抓点带面、抓大带小、抓城带乡的工作机制。这些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提供了方法支撑。
社会环境空前变化。近些年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为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创造了全新的思想和社会环境。执政意识和执政使命的增强,各级党组织抓非公党建工作的观念态度、精神状态和方式方法发生了根本转变。受党的宣传引导、政治文化的熏陶和典型示范的带动,大批非公企业主开始正视党的组织、接受党的工作、欢迎党的活动,主动要求建立党组织。尤其是党对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突破,激发了不少优秀业主的政治追求,积极要求加入党的组织。宜昌市开展的“百名非公企业主调查问卷”显示,八成以上的业主表示理解和支持建立党组织,并有半数以上的非党业主有加入党组织的意愿。业主思想觉悟的提高,为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组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坚持“抓大带小”,形式多样地组建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就宜昌市而言,截止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345家。到今年4月底,已在313家建立了党组织,占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90.7%。余下的32家,各地各单位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组建方案,落实了责任人和组建措施,计划在上半年全面完成任务。正是有了这些坚实的工作基础,我们认为,中央提出“到十七大之前,使80%至90%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决策是科学可行的,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
二、正视客观实际,深入分析组建工作的制约因素
实现中央提出的工作目标,既要看到有利条件,还要科学分析、正确面对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难点。
党员。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存在量少、分散、流动性强等特点,尤其是党员数量的“先天不足”,成为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首要因素。从宜昌的情况看,导致非公企业中党员人数不够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原因大体为:来源不充分,流动快,存在“隐形”党员。
企业主。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业主的观念态度是关键。业主的思想认识水平高,党组织进入就顺畅,反之就被动。当前,虽然绝大多数非公企业主对建立党组织持肯定和接纳态度,但也有少数业主不理解不支持。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形:一是狭隘型。这类业主以狭隘的利益观为指导,认为企业就是搞经营,赚取利润,有没有党组织无所谓。二是盲目型。这类业主主要是对党和党的组织缺乏正确的了解和认识,盲目认为建党组织就是“监督”、“争权”,对建党组织心存戒备。三是误区型。这类业主对党的认识比较偏激,或因历史的印记,或受一人一事的影响,或对党内少数形式主义的领导和指导方式的不满,不愿建立党组织。四是文化差异型。这类业主主要存在于个别外商投资企业中,业主受不同文化背景、政治观念影响,不愿接受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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