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党员长效管理机制,在区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双票一审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在民主评议中,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在评议中,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即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民主公开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党员。
(三)一视同仁原则。要做到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根据党章规定党员条件的内容,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民主评议工作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凡是党的关系在本区范围的全体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不定格次),原则上在每年年底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各级党委要专题安排,拿出计划,组织党员开展学习,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四个学时,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现行方针、政策以及党内的各项制度和要求,提高认识,每个党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反思对照,形成党性分析材料的初稿。
(二)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党员不少于支部党员数的80%,群众不少于2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每个党员都要无记名填写意见征求表,支部所辖范围内各村民小组、企业班组、车间部门等都必须有群众参加意见征询、填写,每个党员周边要有3名以上的群众参与,征求意见力求广泛、深入、真实。
(三)组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支部书记与支委谈,支委与党员谈,党员与党员谈,党员与群众谈,支部书记和支委重点和基本合格以下的党员谈,通过谈心交心,进一步了解掌握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拿出整改的态度和目标。
(四)召开民主评议会。在党员个人分析、组织点、党员提、群众评、个人表态的基础上,逐个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双票制”的要求,填写民主评议表,汇总评议结果。
(五)组织考察。经过党支部的分析综合,形成考察意见。考察意见应在党员个人总结、党内外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支委会综合分析大家的意见,集体研究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