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树立良好的形象。驻村干部要真正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放下架子,与群众打成一片,沟通感情、交流思想、排忧解难。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要大力倡导和树立五种作风:团结协作的作风、一切为了群众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的作风、勇于创新的作风。要从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队的组织管理由县委组织部负总责,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培训学习等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党委要由主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主抓,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的问题,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主管领导汇报会,每月召开一次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例会,每双月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工作汇报会,分析整顿工作的形势,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深入派驻村,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利用新闻媒体实施有效督查等手段,对软弱村的支部班子建设情况、热难点问题解决情况、整顿转化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每个工作队要建立工作台帐,队员要建立工作日志,全面记录工作队和队员个人每天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记录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县委组织部将把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的记录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督查,对软弱支部不能如期转化的,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弄虚作假的,假报、虚报工作成绩的或整顿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视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警示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3、严格考核奖惩。要加大考核力度,年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驻村干部深入基层进行考核。把目标任务完成得如何,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没解决,解决的好不好,群众得没得实惠,满意不满意,列入对干部考察考核的内容,作为公务员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实绩突出,所驻村变化大的,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流于形式,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甚至失职,给基层添乱,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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