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
支持发展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其加大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
发力度,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关于企
业技术改造、科技进步、对外贸易以及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对非
公有制企业同样适用。
(三十)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fa展。引导和支持企业从
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
、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通过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
培育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专业化市场,创新市场组织形式,
推进公共资源共享,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
展。
六、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
(三十一)改进监管方式。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
生产经营特点,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各有关
监管部门要改进监管办法,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
管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及时向社会公布
有关监管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各级劳动保障等部
门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执
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规、政策的监督
检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
处理制度,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
(三十三)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行为。进一步清
理现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
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
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
理规定,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无证收费和不合法收费行为。各级人
民政府要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
各种摊派行为。
七、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
(三十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各级人民政府要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
新服务手段。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
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
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要充分发
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
要改进和完善现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
(三十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
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非公有制
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非公
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
好社会舆论环境。
(三十六)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
查研究,抓紧制订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
办法,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党和国家
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