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范围、实施机构和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追究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眼”对政府行政许可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包括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各个行政许可服务现场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对违反行政许可条件、不按程序、超过行政许可期限、违规收费等情况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对每个行政许可部门和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使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四、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深化审批改革,推动简政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限,能够精简合并的一律精简合并,对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的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实施审批的项目一律下放。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县(市、区)两级部门,要尽可能地把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到一个内设机构,实现窗口的行政审批从“受理为主”向“办理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并联审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招商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dai办公手段,加快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发布、网上监管,加快发展电子政务。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数量,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少发文、发短文,提倡开短会、套会、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解决问题的话。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政府的行政决策、重大活动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开。凡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等,必须按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和结果,实现阳光运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召开听证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坚决克服执法不公、多头执法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涉及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检查,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抓好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清理后保留的所有收费项目由财政、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坚决禁止以执法、抽检、评比、培训为名乱收费、乱罚款。
(三)提高执行能力,确保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抓决策落实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进取意识,努力提升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规定,正确理解、全面掌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权责脱节、有权无责,一事多家管、出了问题都不管的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年初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以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