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发展畜牧业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依法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畜牧法、草原法及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畜牧业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畜牧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畜禽产品均衡上市,防止价格大起大落。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畜禽产品健康消费,扩大消费需求。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年09月10日 实施日期:20**年09月10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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