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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萍乡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20**-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一)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
《江西省公众科学素质(20**-20**)行动计划》下发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普队伍、科普阵地和科普手段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市公众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我市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科普设施、经费等资源分布不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和质量有待更大提高,大多数公民对于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相对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比较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仍然存在,愚昧迷信较为盛行,城乡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较大,公民科学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活力繁荣和谐萍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强市,需要广大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作为支撑。
因此,把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提高自身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置于重要位置,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共服务,使全体公民共享科学技术成果,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促进我市三大平台建设和实现萍乡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牢牢把握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建设创新创业萍乡、绿色生态萍乡、和谐平安萍乡,为实现萍乡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努力实现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目标。
到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蓬勃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形成完整的体系,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l世纪初的水平。
(四)明确主要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十一五”期间,根据《科学素质纲要》明确的四大重点人群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各自工作的实施。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抓住重点人群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五)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重点。
1.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育不同阶段,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制订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
2.针对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校园科技节”、“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科学实践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主题开展科普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国内外科技交流活动,增强他们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发现和培养我国科技人才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