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为责任单位。
四、强化监测评估体系,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全面实施
(十三)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以落实措施、组建队伍和建立体系为着力点。
1.开展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政策的专题调研和科普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制定与相关政策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提出加强国家和省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落实和完善扶持科普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2.依托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依托高等学校培养创作、编辑、组织、策划以及理论研究等各类科普人才。根据科普事业发展需求,在高等学校现有的相关专业中设立科技传播专业方向,改革专业课程内容,为科普事业培养适用人才。
3.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民科技培训、企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鼓励、扶持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投身于科普创作之中。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高校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和传媒工作者等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培养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按科普服务需求组建不同类型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按照《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的试评估。开展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掌握科普资源概况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由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为责任单位。
(十四)坚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分四阶段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1.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上半年):
——市、县(区)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牵头部门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始组织实施;
——落实政策、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
——开展动员宣传;
——研究监测评估。
2.重点推进阶段(20**年下半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建设等相关保障措施;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
——开展监测评估。
3.全面发展阶段(20**-20**年):
——继续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逐步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建设;
——开展中期评估,并组织表彰。
4.评估总结阶段(20**年):
——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进行表彰和奖励;
——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全市实施工作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从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县(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
(十六)统筹规划,政府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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