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市”方针,促进人事法制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明确执法权限、责任和管理目标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把人事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目的要求: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正确实施,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体要求是:在明确执法依据、权限的基础上,把执法责任与目标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到有关科室(中心)、岗位和人员,以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局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蒋舟群同志为组长,何益林、董柏荣同志为副组长,赵新华、武盛烈、包东根、倪仁渭、孙鹏程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赵新华同志任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宏观规划、监督指导、目标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 行政执法的基本责任和管理目标
(一)基本责任
1、负责拟制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和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与实施方案;
2、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3、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统计分析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工作;
7、负责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9、负责转业军官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奖惩及监察工作;
11、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12、负责人事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事项。
(二)管理目标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聘用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制止和纠正擅自增设领导与非领导职数的行为;
3、严格公务员考核制度,切实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使用、奖励、工资、辞退等挂起钩来。严把公务员“进口”关,杜绝考试录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高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4、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奖惩工作,落实有关政策,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权限做好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和职务任免工作;
5、贯彻落实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
6、加强对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的检查指导,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认真受理公务员申诉案件,依法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7、严格执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
8、严格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指标,努力减轻财政负担。及时了解、审核、掌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变化情况,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9、严格按政策规定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对自主择业者要服务到位;
10、确保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为制定人才规划与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11、认真拟制人才发展规划,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12、围绕“人才强市”战略,认真实施《富阳市“十五”期间至20**年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和“135”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1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出国(境)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