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正文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09-17 18:00:07]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规章制度   阅读:6403
概要:第四十一条 领导班子换届或职位出现空缺进行民主推荐前,应将各年度考核结果提前发给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参阅。第四十二条 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主要领导应向市委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其中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第四十三条 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考虑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被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标签: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xuexue6.com


  第四十一条 领导班子换届或职位出现空缺进行民主推荐前,应将各年度考核结果提前发给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参阅。


  第四十二条 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主要领导应向市委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其中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


  第四十三条 领导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考虑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组织调整或降职安排。


  第四十四条 考核评价意见和结果要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十五条 考核评价中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凡是线索具体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发现有违纪问题的,应严肃查处。


  第四十六条 领导班子的有关考核评价情况,应当在区(县级市)或部门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通报。领导干部的有关考核评价情况,应当向本人反馈。其中,班子正职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反馈,班子副职由区(县级市)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反馈。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要按照管理权限规范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分类别、分项目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档案。要注意把年度考核与任职考察、换届考察有机结合,共享考察成果。


  第四十八条 年度考核应当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相衔接,注重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九条 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的有效机制,避免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考核评价工作效率。


  第五十条 由省管领导干部兼任的区及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可以代表领导班子述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不参加所在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在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在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参加学习、培训的领导干部,在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注重结合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第五十一条 领导干部在现岗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在原班子按原职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评价,但暂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实行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客观、公正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违反规定程序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评对象故意违反规定,造成考核评价严重失真失实的,其年度考核按不称职等次论处。


  第五十三条 在考评工作中,考评人员、考评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严禁弄虚作假,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


  (二)严禁被考评单位干扰和妨碍考评工作;


  (三)严禁搞非组织活动;


  (四)严禁泄露考评机密信息和结果。


  第五十四条 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开举报制度。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举报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新城区包括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县级市包括从化市、增城市。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可根据试行情况,结合中央和省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新要求,以及工作部署、群众关注的问题等,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十七条 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工作机构、纪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担任市直部门“三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领导职务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区(县级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街(镇)和区(县级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上一页  [1] [2] [3] [4] [5]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