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
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有新思路
抓住关键,健全基层干部的选任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观念新、开拓创新能力强的新型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个关键环节。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和选拔使用基层干部的根本标准,通过外部引进、内部选拔、机关下派、面向社会公开考录等方法,把那些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能组织和带领群众致富,愿意扎根基层的优秀人物选进村“两委”班子,努力建设一支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队伍。对村党支部书记人选,要采取“双推一选”的办法选拔出党员和群众满意的带头人。提倡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提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要着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远需要,及早发现苗子,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党员,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那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致富能力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农村青年,要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切实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抓住难点,完善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制。要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着力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教育培训体系。我市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即利用县、乡党校进行系统性培训,利用农业示范服务基地进行实践性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开放性培训,以大中专院校为依托进行提高性培训,以党员电化教育为载体进行普及性培训,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场经济、农业科技知识,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还积极开展了“三培三带”活动,即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人培养成村干部,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能力,这些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应继续坚持。
抓住重点,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工作关系的暂行规定》和《萍乡市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对村“两委”地位、职责、工作程序等重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得“两委”工作有制度可循、按规章办事,“两委”关系明显改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理顺和规范村“两委”工作关系,注重引导村党支部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引导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级账务代理制、村务公开备案制、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工作业绩公示制,促使村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建立长效机制上要有新举措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党委书记带头抓。必须充分认识到,党委书记不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就是不称职。县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挂点联系、驻点调研、工作目标责任等制度,带头抓好村建工作联系点,发挥示范作用。要借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经常进村入户,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指导面上工作,进一步掌握领导农村工作的主动权。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县区、乡镇党委及县区委、乡镇党委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从而使领导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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