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为民服务体系意见
各乡镇党委:
为深入推进在新的起点上深化“三项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效能,经研究决定,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乡镇“三民”服务中心建设,并以此为主要平台,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为民服务体系。现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宏伟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乡镇管理体制, 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与新的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着眼于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组织,有效整合乡镇站所及社会资源,拓展延伸并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转变乡镇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在全县农村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泛联系群众、深入服务农村、有效推动发展的为民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乡村工作“四个转变”,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间接服务为一线服务,变零散服务为一站式全程服务,变单一行政服务为多元化社会服务,力争涌现6个以上受县级表彰的先进服务型乡镇班子,10个以上村“两委”班子。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三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为民服务的综合性“窗口”
乡镇“三民”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目标,通过对相关乡镇站所机构的撤并和职能的整合,并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组建统一办事的平台和公共服务的窗口,实现行政与社会资源的重组和优化。
1、拓展服务功能。要继续以增强公共行政服务、产业创业扶持、党员教育管理三类功能为目标,对“三民”服务中心进行进一步的优化组合,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为广大农村党员、群众、企业和各类组织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一是拓展助民创业服务功能。要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扶助窗口,主要职责是:为乡村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咨询、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等服务;为群众创办实体、建立产业基地等提供土地流转、资金信贷、培训用工、技术支持、产品销售、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为农民外出务工创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劳务输出、法律援助等服务。二是拓展精神文明服务功能。要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增设精神文明创建窗口,主要职责是:指导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的创建活动;结合新型村落社区建设,创造条件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解决活动场所、书籍和文体活动器材,健全农村文化网络;扶持民间艺术,为农村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经济人提供引导和培训等服务,扶持组建农民艺术队。三是强化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产业服务功能。要注重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商户等在技术、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引进信誉好、服务优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农资平价销售、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有偿服务,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进程,健全社会化的服务体系。
2、创优服务机制。要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动力,为党员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进一步健全“窗口受理、跟踪督办、办结反馈”的工作流程。在受理和办理环节上,要大力推行限时办理、承诺服务、首办责任制和“销号”服务,对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工作人员要对办结时限和质量作出承诺,制作岗位服务承诺牌;对较复杂的事项或需由2个以上站所办理的事项,由首办人负责全程代为办理;对当时不能办结的要建立档案,明确办理责任人,跟踪服务,直至办结“销号”。在回复环节上,事项办结后,服务中心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地通知服务对象,并发放办理结果反馈单,请服务对象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要结合窗口实际,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制、上门办理制、代理服务制等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同时,要在工作人员中开展服务竞赛和“星级服务”评比活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个乡镇每年评出5名表彰对象,在年终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