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在全社会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强各类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各类人才讲奉献、比贡献,积极为社会、为国家、为民族建功立业。突出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带薪学习制度,推行全员培训。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党政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5.突出抓好中高层次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注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学习,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人才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的优秀企业家。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专家。每年集中培训地厅级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5000人左右;每年选拔200名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500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各类人才挂职锻炼工作,完善挂职锻炼选派及管理办法。继续做好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改进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培养、使用方式,坚持动态管理,备用结合。进一步抓好选调优秀大学生、高校长线专业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服务工作。
6.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强化岗前和岗位培训,按照企业负担大头、个人承担小头、政府适当资助、院校酌情减免学杂费的办法,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围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经营的目标,以深化“双培双带”工程为龙头,突出抓好农村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致富能人和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骨干力量;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等工程,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7.进一步做好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帮助这些地区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人才扶贫工程”,制定鼓励各类人才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特别是长期工作的优惠政策;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积极构建吸引各类人才到这些地区建功立业的事业平台;完善省直机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帮扶这些地区的工作制度。
三、创新评价和使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8.建立并完善各类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手段,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和工作实绩。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领导的岗位职责规范、政绩考核体系和考评标准及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业绩与综合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介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探索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探索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方法。
9.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全面实行任用干部票决制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积极推进轮岗交流,尽快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办法,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