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考察工作需要,可征求其业务上级、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考察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意征求市级分管领导和有关执纪执法单位、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考察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意征求市级分管领导、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支部书记和市纪检监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计生、审计、统计、环保、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六、考察分析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经常性考察中掌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领导班子结构状况,探索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成长的规律,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
(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全面分析评价、准确甄别认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一是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上分析实绩。主要看其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是否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防止把实绩简单地等同于经济指标的增长。二是从个人实绩与集体实绩的区分上分析实绩。根据干部在班子中所处的位置,承担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作用,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成员所起的作用。既要避免在实绩认定上“吃大锅饭”,又不能以“集体努力结果”为名,否认个人所做的贡献。三是从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上分析实绩。不仅要看干部本职工作职责履行得如何,更要看干部对全局利益所持的态度和其工作对全局利益的贡献与影响。忽视全局利益,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甚至违纪违法取得的局部效益,不能视为实绩。四是从当前和长远的结合上分析实绩。既要看干部工作的现实成果,又要看干部是否致力于基础性工作和长远发展。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而近期效益一时不够明显的,应视为工作实绩。不顾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所取得的一时成果,不能视为实绩。五是从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的程度上分析实绩。同样的实绩,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开展工作的难度和干部付出的劳动大不相同。评价认定时,既要看干部的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等主观努力,也要看工作基础、环境条件等客观因素。
(二)要突出分析重点考察对象。一是分析发挥作用较好的领导班子和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考察结束后,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领导班子分类排队。对整体功能发挥好的班子,要总结、推广经验;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二是分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发挥作用的情况。分析他们在发挥政治思想上的导向作用、组织指挥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协作方面的凝聚作用、廉洁勤政方面的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他们的重点管理和重点监督。三是分析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班子成员和表现一般、威信较低的班子成员。通过考察分析,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综合分析民主测评推荐和个别谈话评价推荐得票情况。考察干部要重视民意,把群众公认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一要注意将敢于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的干部和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由于客观原因群众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的干部,与那些不踏踏实实工作,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吹吹拍拍的干部区分开来,主持公道,扶正祛邪,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二要注意比较不同知情范围的评价人对评价对象的不同评价,正确对待领导评价、干部自评与群众评价的差异,区别情况,具体分析,深入了解上下左右对干部的认可程度。三要注意对照会议投票评价推荐与个别谈话评价推荐结果,对两种形式反映的民意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群众公认情况,防止民意失真。
七、考察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考察结束后,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反馈考察结果。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向考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反馈。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能,有针对性地与班子成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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