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跟踪考察。跟踪考察是领导班子调整一段时间后和在全市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落实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的考察。重点考察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情况和领导干部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表现情况。
(三)即时考察。即时考察是针对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安排的考察,是把过程考察与结果考察、考察人与考察事有机结合的一种考察方式。在下列情况下,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即时考察: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即时考察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驾驭局面、控制事态、统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追溯考察。追溯考察是对领导干部过去某段时间的工作绩效重新进行的考察。在追溯考察中,对那些虽然已成为历史,但被实践证明确属突出政绩和重大贡献的,应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视为突出政绩,但被实践证明是虚假政绩的,应重新认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察中,要特别关注那些长期在艰苦岗位、困难环境工作的干部和那些不图虚名、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
(五)分类考察。分类考察是按照职位分类和职能特点,针对不同班子中同类职位或同类职能的干部进行相对集中的比较式考察。分类考察要对考察情况的共性与个性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职位设置和干部配备的规律,提出改进和加强同类干部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六)调研考察。调研考察是针对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进行的专题考察。重点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研究人与事、人与岗、职位与职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提出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察手段
经常性考察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参与有关工作检查、督查、调研等手段进行。根据考察工作需要,也可灵活运用以下手段。
(一)述职述廉测评。按照有关规定,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按规定,民主测评票分A、B、C三种类型,A票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填写,B票由其它市管干部填写,C票由其它与会人员填写。
(二)工作案例记录。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要把解决困难和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详细的工作案例记录。在经常性考察中报给考察组,经考察组认定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汇总报告市委。
(三)政绩公示评议。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公示评议制度。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组织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政绩公示评议。政绩公示评议采取书面形式,将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政绩的文字材料提前印发参加评议的人员,结合民主测评,征求对公示评议对象工作实绩的评价意见。
(四)考察对象自我评价。由考察对象本人撰写自我评价材料,总结自己一段时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重点汇报承担任务、履行职责、采取措施、解决困难和问题、取得绩效的情况,客观评价自身的优点、特长、缺点和不足。
(五)经济责任审计。会同审计部门或委托审计部门,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逐步探讨绩效审计。
(六)加强和改进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之前,市委领导同志在市委组织部或市纪委有关同志的陪同下,按照分工与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就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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