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不断壮大“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加强对“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广泛开展推荐活动,抓好在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两新”组织骨干分子、知识分子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把企业群团组织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把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荐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下岗职工等各方面人员中的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不断增强“两新”组织党的力量。
切实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及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拓展教育内容,创新管理方法,积极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要注重抓好对党员业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员业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制度。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上级工会和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认真对党员业主进行评议。
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掌握一门过硬技术、创造一项工作业绩、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参加一次义务奉献、帮助一名困难职工、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争做一名优秀党员),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把党建工作渗透到“两新”组织的发展中。
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为“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高标准配备党组织负责人,注意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拔。提倡具备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依托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为“两新”组织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以党组织负责人为主体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将任职培训、定期轮训、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规范的培训制度,不断增强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制度,采取双向选择等方式向“两新”组织推荐、输送优秀党务工作者,逐步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新经济组织中实行公司制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公司中党的基层组织依照党章开展工作,并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予以明确。
切实抓好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学校等场所,对党员业主和规模较大、影响较大“两新”组织的业主分期分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着重抓好共同理想、责任意识、民主法制、科技和管理等“四项教育”,引导他们做思想解放的领先者、机制创新的开拓者、党建工作的支持者、职工利益的实现者、守法经营的模范者。各单位、各部门在评先选优时,要把业主对党的感情、对党建工作的态度等,作为重要条件。镇党委将重点抓好规模较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于那些有抵触情绪、不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两新”组织业主,联系企业的县领导要亲自出面做说服教育工作。
切实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选派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在选派条件上要坚持高标准。要选派那些党性强、素质好、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结合 “三个一百”工程实施,主要从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中较为优秀的党员干部及后备干部中选派指导员、联络员。并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在选派方式上坚持因企制宜。对于部分规模较大或开展党建工作有较大困难的“两新”组织,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于部分规模较大,而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联络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指导、联系若干家企业。在工作内容上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在管理上接受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定期汇报制度,并将有关情况向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反馈一次,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形成“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合力。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能够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又能够注意加强协商沟通,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推动“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