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深化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化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 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不断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积极稳妥、协调有序向前发展。
一要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深化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区机关各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街道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并成立社区教育中心,设立宣传文化教育科,具体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社区教育工作站和社区教育教学点,从而在全区建立起深化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的区、街、居三级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格局。各级领导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加大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方面资金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基础性、示范性工作方面的支出。1、设立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每年对社区教育投入应不少于20万元,专门用于发展社区教育事业。2、在深化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启动阶段,专门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试点街道硬件设施建设,力争尽快树起形象,形成浓厚氛围。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借助外力做好工作。
三要做到长远规划。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制定出台我区《创建"学习型城区"三年规划(20**-20**)》等文件,明确创建"学习型城区"的阶段安排、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等,使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各街道也应结合全区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三年规划》,使各项创建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清工作职责,从关心群众利益出发,坚定不移地抓好深化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给予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同时,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将这项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研究考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常抓不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五要注重做好社会化的文章。要坚持走社会化的路子,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使深化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真正作为一项全社会的大事共同办好。
六要加强监督考核。要在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的长效管理体制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区里要与各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加大督查力度。近期,制定出台我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小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带头人"的考核评估意见及标准,并做到严格考核评估。对在深化社区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迟不能有效开展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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