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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现就规范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政务服务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高效、勤政、务实”为宗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达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实现“三大奋斗目标”、加快达州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政务服务遵循合法、廉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诚信的原则,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工作目标:规范政务服务要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以方便办事群众、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建立完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今年内,对决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要确保进驻部门和进驻项目实现“双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即办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全工作体系,转变政府职能
(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组建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为正县级行政机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进驻部门及项目。
1.进驻部门:凡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部门(名单附后),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2.进驻项目:市级各部门及下属机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除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外,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具体项目以市政府审定公布的为准。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下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公文等内部审批事项,不属于进驻项目范畴。
(三)窗口设置。
1.部门窗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较多或者受理次数较多的市级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置部门窗口,派驻窗口工作人员,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
2.综合窗口: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较少或者受理次数较少的市级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归并设置综合窗口,代为受理相关申请,由有关部门选派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轮流值守,实行定期轮换。
3.分中心:对因场地、设备等具有特殊要求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监督。
4.监察投诉窗口:市监察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处,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绿色通道窗口: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决定实行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处”,专门负责受理重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并联审批、联合办理。
(四)整合资源,调整职能。
1.撤销原设在市建设大厦的“达州市人民政府投资服务中心”和“达州市城区建设报建服务中心”,并相应调整相关部门职能。
2.将原设在市监察局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重新调整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