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乡)、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拓展行政服务领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根据市政府通政发[20**]31号《关于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港闸的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区便民服务中心和街道(乡)、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集中办理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努力把服务中心(室)建成依法行政、管理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示范窗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更优更好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防止和杜绝违规收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对建有基础的中心(室),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好中求优,做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规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总体目标
20**年7月底之前,全区按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检查验收的工作步骤,实现“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群众“门难找、人难见、政策难懂、事情难办”的问题,实现村(居)民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事情不出街道(乡)、各类行政、社会和公共服务不出区的服务目标。
四、组织形式
(一)区级便民服务中心
以现有区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和劳动服务保障中心为依托,将政府部门便民服务的内容逐步整合,形成统一的窗口管理模式。
(二)街道(乡)级便民服务中心
街道(乡)、开发区行政负责人是街道(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职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配备一名综合素质好、管理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兼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各部门选派到中心工作的人员,各街道(乡)要认真把关,精心挑选,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村(社区)级便民服务室
便民服务室可设在村(社区)办公场所,也可单独设立。服务室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村主任(社区主任)为便民服务室第一责任人,配备dai办员一名,dai办员由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兼任,轮流值班。
五、工作职责
(一)区便民服务中心
区便民服务中心要整合、巩固和提升管理经验和模式,各窗口在受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同时,要尽可能地把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其中,进一步拓展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对街道(乡)、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街道(乡)、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dai办服务。
(三)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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