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要按照社会化管理、多功能服务的方向性要求,主要从事咨询、引导、陪办、dai办服务功能。
1、为申办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为申办人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3、为申办人全程dai办街道(乡)便民服务中心公布的dai办事项;
4、其他适宜受理的事项。
六、建设标准
(一)区便民服务中心
在现有两个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实现“两集中、两到位”(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室向服务中心集中;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部门向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做到“三结合”(以服务中心为依托,重点加强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建设,逐步实现大厅与虚拟网络相结合,以便民服务为重点,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做到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相结合,以政府为主体,强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大力推广建设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街道(乡)、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
各街道(乡)、开发区要在服务场所的位置、楼层、面积以及办公自动化条件是否方便群众、方便办事等方面统盘考虑,按照宽敞整洁、经济实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新建、整合等多种形式的街道(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场所。中心要做到“八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服务大厅、有电脑、有打印机、有电话、有经费、有制度。服务大厅总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要设置相对集中固定的服务窗口。要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统一进驻“中心”。 服务窗口设立常设窗口和综合窗口。常设窗口包括: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划生育、经济、司法等部门,以上部门服务的内容多,数量大,要有固定人员,常年服务;综合窗口包括:建设、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以上部门服务的事项少、频率低主要是季节性或突击性办理事项以及需要到上级部门办理的dai办事项,这些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办公时间,定期或集中时间安排到中心办公。要坚持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标准,按照“一事一地、充分授权、规范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原则,将基层站所面向企业、群众开展的各类面广量大、经常性的直接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办理,还要把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开展的初审、勘查、转报和代理服务纳入中心统一办理,并根据审批事项的不同类型,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并联办理制、上报代理制、一次告知制、否定报备制、扎口收费制等多种办理制度,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和一站式的服务。
(三)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要满足最基本的“六个一”要求,即一块牌子、一间办公室、一套管理制度、一名工作人员、一部电话、一套服务台帐。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拓宽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是践行胡锦涛总书记“要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必须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便民、惠民服务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乡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健全便民服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检监察协调、部门配合、上级中心监管、服务中心(室)共建”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
(三)强化督查指导
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督促和业务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推进和督查力度,对集中办公场所不到位、设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事项不到位、运转不到位等情形要严肃纪律,限时督办。督查情况由区纪委、监察局定期通报,确保高效、有序、健康开展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促进我区社会管理和便民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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