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教材体系建设
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统一规范的党员教育基本教材的基础上,对授课讲义进行规范,增加与培训对象密切相关的适用技术和知识。根据党员需要,印发辅导材料,向党员推荐、提供自主学习的材料。
(四)妥善解决教育经费
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经常性教育经费。县、乡两级要将党员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自留党费也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企事业单位党员教育所需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党员教育经费要重点向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等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五)加强督促检查
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要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党员参加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舆论宣传
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把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大力宣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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