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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构建和谐黟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黟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使广大党员在推进大跨越发展、构建和谐黟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原则
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2、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3、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4、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相互促进,增强教育的实效性;5、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6、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对象、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对象是我县所有党员,包括党的组织关系隶属我县的全体党员和其他省区市流入到我县的流动党员。各级党组织也可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教育对象范围。
(二)目标
1、总体目标。(1)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2)加强党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崇尚家庭美德,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3)增强党员综合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宣传、服务群众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做好本职工作以及创业发展的能力。(4)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自觉学习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
2、分类目标。农村党员重点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社区党员重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企业党员重点增强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两新”组织党员重点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促进“两新”组织和谐健康发展的能力;机关党员重点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三)主要内容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和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