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广建设核桃烘烤房,引导推广科学烘烤,全面提高核桃品质。
6、加大科技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快核桃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体系建设,制定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种植、经营及采收管理的技术方案,定期不定期组织核桃种植农户进行培训,指导农户适时开展种植、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烘烤等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引进、发展龙头企业
1、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本地和外地企业承包、租赁土地发展核桃和从事核桃产品的精深加工,政府在项目申报、列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开发,提高我县核桃知名度。
3、组建并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作用,不断提高核桃产业化程度。充分发挥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协会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民加入协会,使分散的农户形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机整体,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4、规划建设核桃交易市场,为核桃的有序流通创造条件。“十一五”期间,建成以嘉、妥甸为主的核桃交易市场,抓好核桃及其加工成品销售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流通主体和生产者的行为,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行为,加强诚信教育,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各部门要把核桃产业发展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乡成立核桃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宣传到位。
(二)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文化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聚合力量,多途径加大对核桃产业的宣传。
(三)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要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统一核桃品牌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四)经贸、财政、工商、税务、技术监督、林业、科技、扶贫、劳动等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深入基层,做好服务,为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核桃产业发展。
(五)县上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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