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围绕创建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目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人口计生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人口出生率5.12‰,自然增长率负1.72‰,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83.49万,计划生育率99.19%,独生子女率88.21%,节育措施落实率99.85%,群众满意率98.22%。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市人口计生委被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规划先进集体,被扬州市人口计生委表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单位,被扬州市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被市廉政办、文明办表彰为“群众满意十佳行业”。去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有: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目标责任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建立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开展世代服务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等列入全市重要工作事项。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并由市委、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级级分解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也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工作力度、督查力度和考核力度,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狠抓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治育不断推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集体审批制度,全年依法审批照顾再生一孩931人。继续开展人口计生依法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全年违法生育案件立案率92.3%。建立计生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制作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现计生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认真清理流动人口底数,及时变更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准确反馈流动人口信息1560条。切实维护群众计生合法权益,依法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对象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使用和奖励扶助经费发放的管理。建立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353件次,维护社会稳定。我委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建设奖。
三、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生育文化彰显特色。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开展中央《决定》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全国中央《决定》知识竞赛,我委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优秀组织奖。继续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要内容的“进百企千组、访万户万人”计生宣传服务活动,抓好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增强初、高中学生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势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召开现场会,开展创建活动,我市7个乡村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和3个计生幸福家庭受到扬州市表彰。举办部分村级计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她们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创新计生宣传形式,与市电信局合作,开通人口计生短信免费发送服务;与市邮政局合作,公开发行计生邮政贺年卡。多渠道、多形式加大人口计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全年知识普及率98.22%,知晓率89.42%,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
四、优质服务不断拓展,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继续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全年共开展随访服务33.95万人次,随访服务率97.36%,知情选择率99.91%,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96.75%。实施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服务,完成73606人的防治任务,其中查出患病人数17715人,患病率24.07%。开展已婚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完成16088人的筛查任务,其中确诊癌症3例。积极打造世代服务品牌,率先在扬州市启动市计生指导站、乡镇中心服务站、乡镇一般服务站“三站联动”世代服务建设模式。市指导站和3个乡镇服务站完成了世代服务阵地建设工作。邀请南京不孕不育专家来邮坐诊,为104名不孕不育对象进行查治服务。编写《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手册》,巡回各乡镇开展早教培训示范课,扩大早教辐射范围。小太阳亲子中心为520名婴幼儿和1000多名家长免费提供亲子教育服务,水叮当婴幼儿游泳馆提供游泳服务2850人次。深化计生药具改革,在城区公共场所安装40台自动售套机,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