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系统整体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过去反腐败,考虑多一点的是解决浮出水面的具体问题,如何从整体上、系统上解决腐败问题考虑少一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这个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辩证地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在反腐倡廉实践中,过去尽管也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执纪执法部门在单打独斗。《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解决了这个问题,反腐倡廉不再是某个部门、某个人的事,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各位常委、各位县级领导按照分工既要抓好分管的工作,还应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从标本兼治,系统反腐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我们讲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某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可能强调惩治多一些,而在另一个特定环境下,可能强调预防多一些,这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强调惩治就可以放弃预防,或者强调预防就可以放松惩治,任何时候,都不能重防轻惩或重惩轻防,都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实施纲要》的布局结构来看,标题尽管没有体现,但内容里面讲得十分清楚,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讲一块,而查处连续说了四个严肃和从严惩处。事实上,近几年党中央在查处腐败问题上力度在加大,省、市委也是如此,用实际行动为下面作出了表率。就我县而言,每年查处的科级干部10多人。查案过程中我们感到,因违纪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扩大化的趋势。因此,任何时候,查案丝毫松不得劲,相反应该抓得更紧,更加有力。
(四)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措施
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思想教育的针对性,营造风纯政清的社会环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变质是贪欲之源,贪欲萌生为腐败之祸。预防腐败,教育是前提。因此,必须夯实思想教育这个基础。首先,要扎实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通过真学、真查、真改、真建、真做、真保,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树起来,党员形象亮起来,发展本领硬起来,身边群众带起来,永葆先进本色。其次,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通过抓项目建设,构建廉政文化载体;抓活动开展,搭建廉政文化平台;抓拓展延伸,巩固廉政文化社会根基这一基本思路,让廉洁理念深入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第三,要把握好反腐倡廉的时机。抓住干部提拔任用的时机,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的时机,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的时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现腐败案件的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教育真正起到入心入脑、及时提醒的作用,创造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环境。去年,我们通过廉政谈话,对新提拔的114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家属进行廉政教育,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和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的配套性,构建管用长效的制约体系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制度建设要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配套和细化,保证已有制度发挥作用。要围绕人权、财权和事权,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为,从根本上保证干部廉洁从政。近年来,我县结合实际,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实行任期目标制、任前公示制、任中告示制、任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制”管理,创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当面报告等制度,初步构建起领导干部廉政评价和预警机制。对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会计核算制度,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等实行廉政准入制度,规范了权力的正确行使,有效防范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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