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推进建筑节能
研究制定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必须率先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20**年全市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的执行率达到80%以上,20**年达到85%以上。大力发展建筑节能自保温体系,全市到20**年年底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从20**年1月1日起,在市区内的建筑工地禁止使用粘土砖。到20**年全市新建建筑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70%。到20**年城镇规划区内十二层以下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100%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大力推行绿色照明和太阳能、地热能综合采暖工程。“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城镇推行以供热计量收费为核心的供热体制改革工作。
6、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
积极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消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无牌无证、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增加运输能耗。完善公务车辆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核定各单位、各系统、各部门车辆编制,压缩配置规模。逐步将公务车辆纳入政府节能采购,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环保型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和替代燃料,继续积极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替代汽油工作,力争20**年出租车全面使用压缩天然气。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7、做好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工作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责任意识,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统筹建设用地,坚持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不断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入产出比。
8、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开展创建“绿色住宅”、“绿色酒店”、“绿色写字楼”等活动,禁止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浪费能源的各种形象工程。
9、抓好农村节能
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机具,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建设“一池三改”农村沼气3.5万户,“农村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60%。
10、推动政府机构节能
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制定和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安装或更换节能型灯具和办公设备,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
四、建立节能减排科技支撑体系
1、加大节能技术开发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的专项,在市级科技相关计划中设立节能减排利用技术专项,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区县有关部门要把节能降耗减排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作为科技投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推动应用国家有关节能产品标准。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大新型照明、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
2、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
制定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围绕国家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脱硫装置改造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加大实施力度,争取国家的支持。做好粉煤灰综合利用、西宁市56.2万吨历史遗存铬渣治理等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五、构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节能降耗的约束性目标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编制和实施本地区和行业的节能减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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