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省2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20**〕4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进一步治理食品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学校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的监管,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食品生产集散地、地方特产及特色食品集中区域,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乡、村。
(二)重点行业: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屠宰业、食品小作坊、小食店、小型餐饮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零售商店,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企业等。
(三)重点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调味品、糕点、糖果、方便食品、酱菜(腌制)食品等。
三、主要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参与部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各区(县)、各监管部门按照《西宁市组织开展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使全市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实施农产品种植、养殖全程监管。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西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等法规和制度。加强农业环境污染预防和整治,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组织实施《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快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抽查检测制度,加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物的监测检验。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食用菌“荧光增白剂”、磺胺类药物残留的监测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和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健全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