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
1、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履行首问责任制。
2、热情接待所有来局办事、来访、来电、咨询人员,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
3、属于职责范围的,立即办理;不属职责范围的,耐心负责地引导介绍到相应职能部门,落实新的接待、办理责任人,绝不简单说“不”。
二、坚决落实办事限时制
1、乡(镇)集体建设供地审核5个工作日。
2、城市(县城)规划区以外乡(镇)农用地转用审核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3、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核5个工作日。
4、企业改制土地处置审查5个工作日内审查报批。
5、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5个工作日内审查报批。
6、单位国有土地权属(变更、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
7、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
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个工作日。
9、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1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30个工作日。
11、矿产资源预申请(审批划定矿区范围)25个工作日。
12、矿产资源储量登记10个工作日。
13、年检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10个工作日。
14、年检探矿人勘察矿产资源情况5个工作日。
15、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4个工作日。
1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认定5个工作日。
17、土地收储审核5个工作日。
18、土地估价结果备案5个工作日。
19、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30个工作日。
三、认真执行依法收费制度
1、公开收费标准,坚持依法收费,绝不乱收费、搭车收费。
2、对国有企业改制继续执行免收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费。
四、切实兑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制度
1、全体人员佩证上岗,接受工作相对人的依法监督。
2、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枉法。
3、不接受工作相对人的吃请,不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和其他馈赠。
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设有政务公示栏、群众意见箱,备有服务指南、公务活动群众意见反馈表,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局纪检(监察)室。我们的承诺如有违背,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上述途径举报投诉,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
效能办电话:xxx 监督投诉电话:xxxx